五营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小兴安岭南麓腹部五营区境内,占地面积141平方公里。林中红松”树王”高30米,胸径1.5米。这时还生长着茂密的云杉、胡桃楸、黄菠萝等针阔叶树种170多种,并始终保持着原始森林的自然状态。公园建立了600平方米的动植物标本室,1500平方米露天舞场、旱冰场,还有达子香园、森林浴场、石虎山、松涛塔、鸟语林、天赐湖、木制别墅、原始蒸汽小火车等旅游景点。五营国家森林公园主要设施和游乐项目聚集在峰峦起伏、奇峰林立的围绕之中,从大门起,有一条长17公里的“8”字型环园公路,连接园内八大景区及20个景点。园内有古式的购物中心,600平方米的动植物标本室,1.5万平方米露天舞场兼旱冰场,2000平方米停车场,47米高的森林防火瞭望塔,具有欧式风味的避暑山庄、餐厅、游泳池、通讯等服务设施;有达子香景区、微缩景区、森林浴场、石虎山景区和野外露营区、实弹射击场、森林蒸汽小火车、松涛塔、异国建筑风景区、鸟语林、人工湖等。森林公园还附有其他针叶阔叶树种如:云杉、冷杉、黄菠萝、胡桃揪等;藤本植物:山葡萄、五味子等;草本植物:蔬菜、黄瓜香等;药用植物:人参、刺五加;香料植物:木耳、猴头等。林中的生态环境适合各种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有熊、野猪、狍子、虎、马鹿、紫貂、草兔、松鼠、黄鼬等。公园主要在夏、秋两季开放,约200天。
五营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